2024.05.11
系務公告
休、退學退費標準時間
- 113/9/6(五)(含)前完成休退學者,學分學雜費及其 餘各費全退。
- 113/9/9(一)~113/10/21(一)完成休退學者,學分 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2/3。
- 113/10/22(二)~113/12/2(一)完成休退學者,學分 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1/3。
- 113/12/3(二)(含)以後完成休退學者,學分學雜費及 其餘各費不予退費。